各学院党总支(分党委)、东昌学院党委:
现将2017届毕业生党员(含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)组织关系转出、入党材料检查归档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,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。
一、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。各学院党总支要于毕业生离校前,结合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组织全体毕业生党员集中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。一是教育他们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,走上工作岗位或到新的学习单位后,展现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;二是教育他们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遵守纪律,在毕业生文明离校、维护校园秩序等方面作出表率;三是集中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规定,向他们介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基本知识、转移步骤、常见问题等。
二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整理检查和归档工作。各学院党总支要本着对组织负责、对学生党员负责的态度,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、要求以及发展党员基本材料目录,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集中规范整理,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整改,对不齐全的材料进行完善。规范整理完成后,将每名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中的《聊城大学发展党员材料归档表》填写完整,并由材料审核人和支部书记签字。检查整改完成后,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放入其学籍档案,同时做好入党材料归档登记,避免丢失、遗漏等意外情况发生。
三、做好毕业生党员参加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情况鉴定。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和学校党委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,各学院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形成鉴定材料,随党组织关系一同转到接收单位党组织。
1.毕业生党员离校前,要在《党员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》书写册上撰写专题学习讨论心得体会,交党支部审查。党支部要对毕业生党员参加学习讨论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,形成意见填写在“党支部审查意见”栏。
2.学院党总支对每名毕业生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形成鉴定意见填写在《党员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》书写册“党总支鉴定意见”栏(内容若填不开可在“备注”栏填写)。鉴定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:毕业生党员本人对参加学习教育的认识和态度,参加专题学习讨论情况,对照查找解决问题、做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情况,对其参加学习教育的总体评价等。
《党员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》书写册不放入毕业生党员档案,由毕业生个人携带,与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转往单位党组织。
四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相关工作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,既是党员教育、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内容,也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经常性工作。各学院党总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。要向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发放一份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明白纸》(附件3),要求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有关知识。
1.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都要从学校转出,根据毕业去向,转往工作或学习单位、个人或父母居住地、人才服务机构等党组织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,毕业生党员要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,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汇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(备案表见附件1.4)。参加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正式党员,组织关系须转往服务地所在党组织,于8月底志愿者确定服务岗位后统一办理;预备党员志愿者的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学院党总支,在志愿者服务期间要做好跟踪考察,并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。
2.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并确保在有效期内,主动到组织关系接收组织部门(即介绍信抬头所写的组织部门)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。特别是要向毕业生党员强调,党章规定,“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”。对于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,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,按时交纳党费,参加组织生活,定期向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,预备期满后,主动向组织提交转正申请书,申请按期转正。
3.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收集。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完接转手续后,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至所在学院党总支。各学院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,督促本学院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,确保将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收齐,于10底统一交回党委组织部。
4.各单位要认真了解毕业生党员的就业信息,分“跨省转移”、“省内(校外)转移”、“校内跨党总支转移”三类,准确填写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。要求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去往单位党组织,确认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名称(即介绍信抬头),并根据《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》(附件2)进一步修改确定。6月15日前,将《采集表》电子版(发送至zuzhibu@lcu.edu.cn)报党委组织部审核;6月22日前,将审核通过后的《采集表》纸质版(加盖党总支公章,分管领导、兼职组织员签字)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,同时领取党委组织部统一打印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并办理省外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
党委组织部
2017年5月24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