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城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


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,保证我校学生公寓安全稳定,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特与各学院签订《2013年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责任书》,内容如下:
一、2013年安全管理责任目标
(一)本学院学生公寓无责任事故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,无人员伤亡。
(二)住宿学生思想稳定,无群体事件发生。安全意识强,熟练掌握学生公寓住宿的安全常识,严格遵守《聊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;无存放、使用违纪物品行为。
(三)公寓安全工作有专人管理,义务消防队等各类学生组织工作得力、有效实施。
(四)建立了针对本单位实际的学生公寓管理安全体系,有完善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和高效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,有处置各种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,有针对特殊人群和针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工作预案、措施。
(五)本学院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的消防栓、灭火器、疏散标志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无人为损坏。
(六)本学院学生公寓内学生自行车、电动车管理规范,学生机动车不停驶用宿舍区。倡导两学生合用或步行出行,逐步减少自行车、电动车,以及机动车数量;无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机动车独占疏散通道现象,确保宿舍疏散通道畅通。
(七)学生宿舍内无经商、推销现象。
二、安全保障措施
(一)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
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成才,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。各学院应充分了解学生在公寓的思想行为特点,掌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一般规律,充分认识加强住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保证学校稳定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,加强宿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有效掌控宿舍的思想动态和住宿行为,切实保证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(二)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
积极加强安全教育,普及安全知识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。利用报纸、官博、宣传栏等媒介加强安全知识宣传;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、图片展、征文等以安全为主题的公寓文化活动,发挥公寓安全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;定期组织学习的安全管理制度,引导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;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不存放、还用违纪用品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;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毒、防疾病、防侵害技能培训,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技能;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。
(三)建立科学的安全工作体系
各学院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;建立人员到位、多点反馈、处理及时的高效畅通的安全信息反馈渠道,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,出现安全事故能及时报告,积极协助保卫部门破案;建立规范完备的安全工作制度,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;建立有目标、有检查、有整改、有过程干预、有考核奖惩的科学工作程序;制定专人负责学生公寓安全工作,引导学生骨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;积极建立学生公寓义务消防、紧急事件处置等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组织。
(四)积极排查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
确立“预防为主,严盯死守”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,加强日常检查,经常对宿舍公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、整改;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节假日学生集中住宿管理工作;严格查处夜不归宿(通宵上网、通宵看电影等)、留宿异性、校外租房、使用违章电器、劣质电器和发明火器具、私接乱拉电线、人走插充电器、点蜡烛、卧床吸烟等违纪现象;对公寓楼内的消防设施经常检查、维护。
(五)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
重视思想教育对提高学生安全意识,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作用。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和心理波动,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动态或思想异常苗头,及时做好住宿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;对于学生的思想问题,亦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干预,注重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,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。要通过辅导员办公室、党员活动室等,积极利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载体,采取各种方法,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。
三、考核奖惩
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宿舍公寓管理工作综合评比考核范围内。
1、 学生处宿管中心不定期对各学院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,检查成绩记入公寓管理工作年终评比。
2、 各学院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(消防栓、灭火器、疏散标志、应急灯等)人为损坏的,由各学院落实责任人,不能落实责任人的,有学院负责维修、赔偿,情节严重的报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处理。
3、 因未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、信息渠道不畅通、发生安全事件是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,报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处理。
4、 评比年度未达到责任目标的,视情况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3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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